结算对账单 | |||
甲方:中视金桥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乙方:掌游天下(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按照合同规定,双方以曝光为结算单位,以自然月为结算周期。次月1〜5日为双方对账期,双方账单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结算相应费用。 | |||
项目内容 | |||
媒体资源 | 投放期 | 结算金额 | 支付金额 |
ADX流量采买 | 2016.05.01-2016.05.31 | 3259.84 | 3259.84 |
合计 | 3259.84 | ||
双方于曝光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对以上数据进行确认并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如数据确认无误,请将本结算单以快递方式寄至以下地址: | |||
收件人:滕云开 | 电话:13167588499 |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盈都大厦A座15B | |||
甲方应在2016年07月10日将款项汇至乙方以下账号: | |||
银行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掌游天下(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 | |||
开户账号:110907111610201 | |||
此结算单由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
甲方(盖章):
中视金桥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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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盖章):
掌游天下(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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